2019深圳各区租赁证明办理时间汇总!再不办,你家孩子就申请不了公办啦!

发布时间:2018-08-06 20:03

转眼已是8月初啦

再有一个月将有部分区

错过租赁办理时间

租房申请学位的

材料不符合要求可没办法申请公办哦

(有房产的就当小编没说)



学位申请资料审核以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如下图:

备注:

以下租赁时间要求,南山、龙岗、光明、龙华、大鹏、盐田已明确发布2019要求,其他区参考2018年政策。


2019年深圳各区租赁时间要求


01

南山区

关键时间:2018年4月30日


非深户孩子2019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8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

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02


龙岗区

关键时间:2018年4月1日前


龙岗区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非深户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8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03


龙华区

关键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


龙华区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申请2019年龙华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8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04


光明新区

关键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


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8月31日(含此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超过2019年9月30日(含次日);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05


大鹏新区

关键时间:2018年4月1日前


大鹏新区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2019年秋季学位申请预计于当年4月开始,申请“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2018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

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

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


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06


盐田区

关键时间:2018年4月1日前


非购房户申请I类学位的:(指盐田外国语学校、盐田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的学区生源)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6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认可合租房;

I类生源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入读条件的,拟调剂为盐田实验学校或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非购房户申请其他学校的:

非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发证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07


罗湖区

关键时间:2018年4月30日前


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不是租赁期限上的起始时间)为准,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

也就是说,2019年申请学位的租赁证明需要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证明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


深圳户籍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4月30日)不保证就近入学;

非深户籍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4月30日)不提供公办学位。


PS:时长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为3月31日,2018年为4月30日,2019年预计为4月30日。


08


福田区

关键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学校,租房户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学校,租房户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据了解,租赁证明的有效期需持续到2019年9月之后。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小学:

荔园小学、园岭小学、福田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上步小学、南园小学、南华小学、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福民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景秀小学、上沙小学、福强小学、景田小学、荔园外国语小学、天健小学、东海实验小学、益强小学、明德实验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南华实验学校小学部、红岭中学南园校区小学部。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初中:

深圳市实验学校、市高级中学、区外国语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明德实验学校、红岭中学园岭初中部、红岭中学石厦初中部。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09


宝安区

关键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2018年起,宝安区全部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申请所有公办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类非商品房购房证明类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须是2018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续到2019年12月31日,才能申请。


PS:宝安区办理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条件基本一致,因此宝安只认可租赁凭证。


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10


坪山区

关键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2019年申请学位需提前一年办理,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的签发办理。


PS:深户、非深户租房户均按此规定执行。


小编提示一下

尽量办理租赁凭证(红本)

因为租赁信息(蓝本)不积分


(红本:租赁凭证,可积分)


(蓝本:租赁信息,不积分)

PS:

别以为还有时间,算上准备资料、审核资料,甚至中途出点什么差错,就要坑娃啦。

另外,有部分房东可能会拒绝办理,家长可选择协商或搬家。

建议,能早点办,尽量早点办,出现意外情况也有时间应对,千万不要卡着时间来办。


深圳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办理


尽量办理租赁凭证,因为租赁信息不积分。


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办理流程一致


能提供房屋产权的备案登记后拿到的就是租赁凭证


 《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指南  


办理程序

当事人申请

窗口收文

租赁后台核准

登记或不予登记

发放租赁凭证


PS:宝安区支持网上办理,其他区暂未开放


宝安可以在家办理租赁凭证(红本)!详细办理指南请收好!



所需材料


出租方

出租方(个人):


①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无房产证)

② 房屋租赁合同

③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自建房使用证明(社区工作站开具)

④ 房产证上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授权委托书


出租方(单位):


①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无房产证)

② 房屋租赁合同

③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无法提供原件的声明

⑤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⑥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带公章



>>>提醒 <<<


房产已抵押贷款的,需提供:

1、房产证复印件

2、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抵押合同里面有条款说明需银行书面同意才可出租,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同意出租证明》



承租方

承租方(个人):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单位)

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③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带公章


>>>提醒<<<


1、有房产证的办理人,需先到社区工作站登记产权信息:房产证的地址、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码,与查询25位的房屋编码


2、无房产证的出租屋自建房,需提供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使用证明。


税收标准

深圳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比例标准:

  • 月租金≤30000,税收综合征收率 4%

  • 月租金≥30000,税收综合征收率 6.12%

  • PS:这个税收是房东需要缴纳的,与个人无关,但有部分东会以租客承担税款作为配合办理租赁凭证或信息的条件。


办理时限

租赁业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很多区的街道办都有房管所的办事窗口,大家可以去街道办事处备案登记)


南山区租赁所地址



罗湖区


1、清水河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清水河街道办二楼,咨询电话:82489104、82424205,投诉电话:82489225;   


2、笋岗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综合楼一楼,咨询电话:82448107,投诉电话:82448107;   


3、黄贝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1号,咨询电话:25435204,投诉电话:25435203;   


4、桂园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宝安南路1001号华瑞大厦(木棉花酒店)一楼南门,咨询电话:82113301、25563442,投诉电话:82117966;   


5、东门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湖贝路2208号湖晖大厦4楼,咨询电话:82236524、投诉电话:82225691;   


6、东湖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服务楼二楼,咨询电话:22256295、22259766,投诉电话:22258308;   


7、翠竹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二楼,咨询电话:25690036、25690101,投诉电话:25690036;   


8、南湖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四楼,咨询电话:82212321、82212603,投诉电话:82312813、82214567;   


9、莲塘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7栋一楼,咨询电话:25700004,投诉电话:25735635;   


10、东晓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翠山路国防大厦7楼,咨询电话:82672948、投诉电话:82672950;


福田区



龙岗区


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135号,咨询电话:89916639, 投诉电话:89916639;   


1、布吉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布吉街道布龙路怡馨苑二栋首层,咨询、投诉电话:88830628;   


2、坂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坂田街道二办三楼附楼304室,咨询、投诉电话:36983337;   


3、南湾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南湾街道南岭村健民47号南湾街道二办B213,咨询、投诉电话:28705867;   


4、平湖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大街528号,咨询、投诉电话:28858755;   


5、横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横岗街道龙岗大道联建楼634-125号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8633932;   


6、坪地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坪地街道富民路112号5楼,咨询、投诉电话:84081885;   


7、龙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城街道龙城大道126号盛平维百盛大厦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8902261;   


8、龙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龙岗街道植物园路385号,咨询、投诉电话:84867026; 南山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


宝安区


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建安新村18栋二楼,咨询电话:27837666,投诉电话:27837666;   


1、新安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新安街道23区新安福利公司新福安居小区E、F栋,咨询电话:27850029、27850039, 投诉电话:29764809;   


2、西乡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西乡街道西乡新湖路中段,咨询电话:27791980、27902277, 投诉电话:27790045;   


3、福永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福永街道办事处后面街房管大楼三楼,咨询电话:27391876、27331752, 投诉电话:27332999;  

 
4、沙井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沙井街道沙井上寮社区企安路3号沙井行政服务大楼二楼,咨询电话:27532532、29352495, 投诉电话:27532526;   


5、松岗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松岗街道环城路40号,咨询电话:27710756, 投诉电话:27717856;   


6、石岩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石岩街道塘头大道200号石岩物流园旁综合楼,咨询电话:27763479、27608985, 投诉电话:27605445;  


龙华区



坪山区


坪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坪山区深汕公路331号二号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02室,咨询电话:84642012,投诉电话84642012 ;   


1、坪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坪山街道人民街16号,投诉、咨询电话: 28828855  


2、坑梓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58号3楼,咨询电话:84138824、投诉电话:89996123; 


盐田区


盐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井头东街1号3楼,咨询、投诉电话:25355240;   


1、海山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海山路林场小区四栋三楼,咨询、投诉电话:25556112;   


2、沙头角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48-1号二楼,咨询、投诉电话:25557683;   


3、盐田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5203012;   


4、梅沙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投诉电话:25060815;   


5、沙头角保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保发大厦28楼,咨询、投诉电话:25260100;   


6、盐田港保税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盐田区盐田港保税区南片区综合办公楼四楼,咨询、投诉电话:25281184; 


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咨询、投诉电话:89771849;   


1、南澳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同富路35号3楼,咨询、投诉电话:84402633;   


2、葵涌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政西路29号,咨询、投诉电话:84200626;   


3、大鹏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建设路17号文化大厦3楼,咨询投诉电话:84305271  ;


光明新区


光明新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1栋110室,咨询电话:88219729,投诉电话:88211744;   


1、公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红花北路5号房管大楼,咨询、投诉电话:电话:27737680;   


2、光明所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光明新区办事处光明中心广场东侧二楼,咨询电话:27404042,投诉电话:27407568;



小编有话说


再次提醒家长

2019年时间还来得及

抓紧时间准备


-END-


来源:深圳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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