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18襄阳中小学入学划片范围出炉!快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发布时间:2018-08-13 17:00


刚刚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

襄阳2018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划片方案出炉

涉及襄城、樊城、襄州

事关重大 建议收藏


2018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襄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襄阳四中义教部初中部:襄阳东护城河以西,大北门以南,荆州北街--荆州南街、曲径巷--陈侯巷--南街--南门桥以东,南护城河以北。  


  2、襄阳市第二十三中学:与襄阳四中义教部以护城河为界,与市十八中的交界为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以东为市二十三中,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以西为市十八中;原王家洼小学所属王家洼村、庞公祠村、洪庙村的小学毕业生和河心小学所属河心村、涂巷村、孙巷村的小学毕业生到市二十三中就读。


   3、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古城校区(市三十三中):荆州北街交鼓楼巷、积仓街以北,西护城河以东,滨江大道以南。


 4、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虎头山路以西,汉江三桥以东。沿汉江三桥-环山路-305省道以南所属营盘村、麒麟村小学毕业生。招收檀溪办事处、隆中办事处所管辖的村居民子女。


  5、襄阳市第七中学:荆州南街、运动路--曲径巷以西,南门桥以北,铁佛寺南路以东,积仓街、鼓楼巷以南。


  6、襄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东至西护城河交西门桥至铁佛寺南路,西至虎头山路,南至真武山、羊祜山一线。上述范围内属檀溪村居民子女在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就读。


  7、襄阳市第十八中学:北至南门桥,东南与市二十三中以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为界,西与学院附中以胜利街-市三十六中高中部-台基半导体厂为界。另招收盛丰、十家庙小学的毕业生。

  8、襄阳市第二十六中学:尹集、凤凰等小学的毕业生。


  9、襄阳市第四十中学:招收湖北制药厂子弟,有空余学位适当招收余家湖办事处曹湾、水洼、赵庄等小学的毕业生。


  10、襄阳市第四十一中学:东起汉江三桥,沿汉江三桥-环山路-305省道以西北,西至千山以东。招收609研究所、隆中林场子弟及隆中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职工子女。


  11、湖北文理学院附中:北起铁佛寺南路口,环城南路交胜利街至市三十六中高中部--台基半导体厂一线以西。


  12、襄城区卧龙中学:卧龙镇玉皇、胡巷、卧龙小学、袁巷、谭庄、高湾、廻龙、黄河等小学的毕业生。


  13、襄城区新集中学:卧龙镇平靖、鄢洲、隆南等小学的毕业生。

  14、襄城区杨威中学:欧庙镇潼口、卢畈、欧庙小学、胡河、康田、柳林、梁东、梁西及余家湖办事处曹湾、水洼、赵庄、曾垴等小学的毕业生。


  15、襄城区法龙中学:欧庙镇高庙、杨集、法龙中学小学部及尹集乡千弓小学等小学的毕业生。


襄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襄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小学部:南至江华路,西到环城东路,北至汉江,同时招收王家洼、庞公祠村的适龄儿童。


      2、襄阳四中义教部小学部:东起东护城河,北与荆州街小学交界处为宜宾路-卫场子巷,西至新安街-石壶巷-王府口(以东为四中义教部,以西为昭明小学)-四七七医院对面的巷子-曲径巷-陈侯巷-南街(以东为四中义教部,以西为市第一实验小学),南至南护城河。


       3、襄阳市荆州街小学:东起襄阳东护城河,南至宜宾路-卫场子巷-县街,西至小北门-北街-马王庙和县街交界处以东为荆州街小学,以西为昭明小学,北至沿江大道。


  4、襄阳市第一实验小学:东与四中义教部招生边界交接,南至南护城河,西至利民街,北至利民街口西大街以东-王府口东大街以西。

  5、襄阳市昭明小学:东起小北门-北街-县街路口-新安街-石壶巷口东大街以西,西至西护城河,北至沿江大道,南至王府口-十字街-利民街-百家巷以西。


  6、襄阳市第二十五中学小学部:东起西护城河,南至羊祜山一线到盛丰南路以西,西到长虹南路以东,北至沿江大道。


  7、襄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东起长虹南路以西,南至真武山一线,西至青龙庙路-檀溪路-虎头山北路,北至沿江大道。


  8、襄阳市盛丰小学(江华小学):江华路以西,南至铁路沿线交胜利街以东,西沿环城南路至军分区招待所,北至南护城河。


        9、河心小学:河心村、孙巷村、涂巷村、洪庙村的适龄儿童。


       10、十家庙小学:十家庙村、杨家河村的适龄儿童。


       11、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小学部:虎头山路以西,南至环山路-305省道,西至汉江三桥,北至沿江大道(不含恒大名都小学片区)。


  12、襄阳市环宇小学:东起青龙庙路,檀溪路以南,西至虎头山南路-环山路,沿环山路-305省道以南。同时招收营盘、麒麟村居民的适龄子女。

  13、襄阳市第四十中学小学部:招收湖北制药厂子弟。


  14、襄阳市第四十一中学小学部:东起汉江三桥,南至环山路-305省道,北至汉江,西至公交公司万山西站一线(含襄城区金屋建材居民小区)。


  15、襄阳市三十六中小学部:胜利街以西,南至襄北监狱,北至环城南路,西至盛丰南路。


  16、湖北文理学院附中小学部:招收湖北文理学院隆中校区子弟。


  17、襄阳恒大名都小学:北起滨湖路--西至汉江三桥(卧龙南路)--南至环城路以北--东至恒大小学与襄城区人民医院交界处。


  18、其他乡、镇、办事处所属小学招生,实行分级管理就近入学原则,报区教育局审核


中心城区流动人口(进城务工)

适龄少年、儿童就读学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和《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在中心城区的外来人口(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实行按“两为主"原则(输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各指定学校,原则上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适龄少年、儿童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


襄城区域指定学校:

  初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五中、市十八中、市四十中、湖北文理学院附中、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

  小学:市二十三中小学部、市二十五中小学部、市四十中小学部、盛丰小学(江华小学)、环宇小学、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小学部。


划片入学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18年襄城区域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执行本方案。


2、各学校要切实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适龄少年、儿童到规定的片区内或指定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3、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时限为两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到原片区学校就读或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4、学生到校报名时间为8月27日-31日(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8月27日上午可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或到相应的初中学校直接确认入学资格)。控制招生规模,非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在8月27日-8月29日先招收符合条件的片内生(含中心城区政府“两改两迁”征迁户子女、政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8月30日-8月31日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适量择校生。9月1日正式上课。


5、新生报到注册需携带的资料:

(1)市区新生注册时携带户口本(襄城区户口、户口本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购房户出具租住合同与房管部门出具的未购房证明。


(2)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携带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或劳动合同)、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时限为两年内)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携带户口本;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补偿评估报告和补偿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租(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先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凭原始材料接受校方审核。


6、8月25日-9月2日办公协调服务地点:襄阳市襄城区环宇小学。联系电话:3061318



2018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市十二中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至襄电铁路以西;襄电铁路(朝阳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云锦路以南;江边(云锦路口)沿江向东至米公路以北。


2、市十五中

大庆东路(东风路口)向东交红光路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红光路口)沿江向西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向西交东风路至大庆东路以东北。


3、市十六中(新磁器街小学校内)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交人民路向东至人民路(铁路涵洞)以东南;人民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北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炮铺街口)沿江向西至米公路以北。


4、市十九中

长征路(肖家台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交铁路涵洞向东沿铁路(焦枝线)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江穿过清河一桥至红光路口以西北;红光路(江边)向北交大庆东路向西交肖家台路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


5、市二十中教育集团主校区初中部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6、市二十一中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焦枝线(人民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向东交新华路向北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人民路以东南。


7、市三十一中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西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8、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南;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北;原建昌机械厂家属院居民子女在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就读。


9、市三十五中

长征路(肖家台路口)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东;江边(炮铺街)沿江向东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以西北;解放路(丹江路口)向西交东风路向北交大庆东路交肖家台路至长征路以西南。


10、市四十六中初中部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招收春园路小学毕业生。


11、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西;春园西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北;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家属区居民子女。


12、市二十中教育集团王寨校区(原市十四中)

招收原王寨社区居民子女。


13、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贾洼校区(原市十三中)

招收原前贾洼社区、后贾洼社区、衡庄社区居民子女。


14、市实验中学(原三十七中)

长征路(泰安路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至铁路涵洞以西北;清河路(铁路涵洞)沿焦枝线向西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南交长征路以东南。


15、市三十八中初中部

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交新华路交春园路向东交中原路至七里河路以东北;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交中原路至火车站沿铁路线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


16、市三十九中初中部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北交职工街以东北;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向南交人民路以西南;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朝阳路至襄电铁路线以西南;襄电铁路线(朝阳路)沿铁路线向西交长虹路向北至人民路以东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17、市四十三中初中部

职工街(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松鹤路口)向南至职工街以西;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18、市四十五中初中部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七桥社区居民子女;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19、市四十七中初中部

振华路(松鹤路口)向南交江边沿江向西交人民路至云兴路以西北;云兴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振华路以东南;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交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南至星火路铁路涵洞以东南;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交大庆路向东交东风路向南交鹿角门巷交老城门洞至解放路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东)向东交东风路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利民路至大庆路以西北;大庆东路(长征路口)至东风路口以南的临街单位和居民。


2、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

立业路(风华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焦枝线)向东交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至大庆路以西南;大庆路(星火路口)向西交朝阳路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车桥巷向北交人民路交风华路至立业路以东北。


 3、晨光小学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4、市二十中教育集团小学部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5、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春园路口)向南交松鹤路向西至汉江路以西北。


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生活区居民子女。


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以西南;长虹路(襄电铁路)向南交建设路交米公路至江边以东南;江边(米公路口)沿江向东至朝阳路以西。


7、长虹路小学

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公安巷向北交松鹤路以西北;松鹤路(公安巷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职工街以东南。


8、新华路小学

泰安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交火车站向北交中原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中原路口)向西交新华路向南交前进路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东北。


9、迎旭小学

东风路(江边)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丹江路以东南;丹江路(丹东巷口)向南交旭东路向东交旭东巷以西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江边向西至东风路以西北。


10、红光小学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至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交红光路至长征路以东南;长征路(红光路口)向西交明晶巷向南交大庆东路向东至旭东巷以东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丹江路向北交丹东巷向西交利民路至大庆东路以西北。


11、长征路小学

大庆东路(清河一桥)向西交明晶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明晶巷口)向东交红光路向北交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小清河至清河一桥以西。


12、前进路小学

立业路(长虹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向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西交前进路交新华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立业路以东南。


13、磁器街小学

大庆西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解放路交东风路向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东风路口)沿江向西交一桥沿铁路线向北交大庆西路铁路涵洞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西)交长征路向北至大庆路的沿街单位和居民。


14、清河口小学

旭东巷(大庆东路口)向东交旭东路至江边沿江至清河一桥以西北;大庆东路(清河一桥)至旭东巷口以东。


15、万户小学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建设路交长虹路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南;江边(振华路口)沿江向东南至米公路以西北。


1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回民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至铁路涵洞以东南;大庆西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至江边向西交朝阳路以西北。


17、方圆学校

人民路(汉江路口)向西交振华路以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以东;松鹤路(振华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南交人民路以西;招收原金方圆集团职工子女。


18、春园路小学


招收铁路系统职工及附近其它单位职工、居民子女。


19、市四十六中小学部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


20、市三十八中小学部

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至中原路以西南;中原路(云集路口)至七里河路以东北。


21、市三十九中小学部

车桥巷(人民路口)向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汉江路以北;汉江路(人民路口)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职工街口)向南交人民路至车桥巷以西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22、市四十三中小学部

职工街(公安巷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穿过长虹路交立业路至风华路以东南;风华路(立业路口)向南交人民路向西穿过长虹路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公安巷以西北;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23、市四十五中小学部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24、市四十七中小学部

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划片入学相关要求及说明

1、中小学新生、老生报名时间均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樊城小学应届毕业生8月29日到原毕业小学拿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名。


小学新生报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学校报名。樊城中心城区居民子女(新生)报名时带户口簿(必须是樊城区城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房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襄阳市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中心城区的外来人口(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实行按“两为主”原则(输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市、区)行政辖区到其它县级行政辖区居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6至1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在樊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


(一)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了居住证的;


(二)在樊城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樊城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在樊城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新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父母及学生原籍户口簿);务工经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失业登记证等;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证明);居民证明材料(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3、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到下列学校就读。下列学校按照报名、证件审核过关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后,将另行指定到其它学位未满学校就读。


初中:十二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九中、四十三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小学:方圆学校、磁器街小学、前进路小学、红光小学、迎旭小学、万户小学、清河口小学、春园路小学、乔营小学、贾洼小学、衡庄小学、施营小学、三十八中小学部、三十九中小学部、四十三中小学部、四十五中小学部、四十六中小学部。 


4、新生报名时,没有入住的房子不能做为学生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樊城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父母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监护人无房产(市房管局开具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并无户口迁入迁出记录。


5、王寨办事处所管辖的范围,小学新生入学由王寨教育集团统筹安排。柿铺办事处所管辖的范围,中小学新生入学由二十九中教育集团统筹安排。


6、划片招生范围以路为界(指以路中心线为准)。


7、入学政策咨询电话0710—3271009


新生报名期间(8月29日至31日)


区教育局成立樊城区教育局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十二中教学楼一楼,咨询电话0710—3106997。



2018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各镇中心学校负责划定本镇的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就读初中学校,有两所初中的要划定小学毕业生对口就读初中的片区,向社会公布,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区教体局负责划定主城区内(含张湾办事处和肖湾办事处)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2.襄州四中初中部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及机车社区、铁十一局基地、538物资储备处。

3.张湾中心学校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交通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区一中、六0五),云湾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

4.张湾二中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荣华路以东,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指定学校。张湾办事处中心学校和张湾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2018年实行集团化办学。为适应集团化办学的实际需要,两个校区统一师资配备、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课程设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质量评价。

5.襄州七中初中部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辖天润小区、襄阳新城。

6.襄州九中初中部服务范围:钻石大道以北,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襄州九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7.襄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伙牌镇辖区内的,应在伙牌镇中心学校就读;在襄州区食品工业园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双沟镇辖区内的,应在双沟镇中心学校就读。在襄州主城区小学毕业的择校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


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区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钻石大道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服务范围: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服务范围: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服务范围: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交通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若红星小学容量已满,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5.襄州一中附属学校服务范围:洪山头社区、腾飞社区、中亚社区、襄钢社区、五洲国际、襄阳东站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潘台小学服务范围:潘台社区、楚鹰社区、襄阳东站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张湾办事处中心小学服务范围: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包括张湾社区、航运社区、六0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襄州七中小学部服务范围:小清河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汉津社区和西湾社区)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襄州九中小学部服务范围:钻石大道以北,朱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云湾小学服务范围:邓城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含光彩市场、新世纪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天润小学服务范围:邓城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襄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小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伙牌镇辖区内的,应在伙牌镇就近的小学就读。襄州区食品工业园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小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双沟镇食品工业园辖区内的,应在双沟镇就近的小学就读。

13.省、市驻区、驻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要在襄州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在秋季开学前一个月由单位提出申请,区教体局根据情况予以安排就读。


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子女

就近入学办法   

(一)凡申请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学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3.在襄州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但户口不在襄州城区的流动人口必须同时具备(1)、(2)或者(1)、(3):

(1)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以学校入户调查为准)。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物业入住证明也可。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经商营业执照。

(3)正在申报居住登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和子女)。

4.在襄州城区租赁房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操作:

(1)有签订一年以上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或经商取得营业执照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张湾办二中或区九中就读。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协议和务工、经商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工作要求

1.对符合(一)中1.2条件的新生,可以先发《入学通知书》。

2.除户口在襄州城区和提交了《居住证》的学生之外,对其他的流动人口申请就学的,学校都必须开展入户调查予以确认,确认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3.小学新生严格年龄限制(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免试就近入学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学校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留守儿童、残疾儿童)100%免试就近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100%免试就近入学。要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妥善做好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切实解决入学问题。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升入初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到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学校汇总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核后,在指定的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就读。

4.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执行“四严一广”政策,一是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二是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三是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四是区教体局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批。“一广”是指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宣传、深入宣传,在广播电视、教育信息网公示,各学校在校内外、社区广为张贴,登门入户调查宣传。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缓解择校热。各校一律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直接挂钩。严禁公办学校跨服务片区招收择校生。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1月印发的《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取消借读。凡学校以借读生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生学生相关待遇。属于初中生的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资格。各校要积极宣传政策,尊重家长选择权利,各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内将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服务范围外学生名册及印证材料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批。

6.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必须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统一组织实施。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初中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区教体局统一印制,各小学入学通知由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印制,并在8月底前发到学生手中。2017年已经停止使用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各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工作环节,有序组织招生,保证学生秋季正常入学。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在划定片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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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快报

记者:魏鹏、王晓光

编辑:贾燕丽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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